一、总体情况
饮料1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粮食加工品19批次,调味品 7批次,肉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7批次,酒类1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糕点4批次,豆制品2批次,蜂产品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标称望谟县天然龙井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李王山饮用天然泉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报生产单位所在地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生产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并立案调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