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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温馨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10-23 10:08 来源:湖北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为帮助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食品和保健食品,进一步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升消费者自我防护能力, 利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防范欺诈虚假宣传,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为主题,提示消费者在食品保健食品识假防骗应主要关注。
  为帮助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食品保健食品,进一步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升消费者自我防护能力, 利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防范欺诈虚假宣传,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为主题,提示消费者在食品保健食品识假防骗应主要关注:
 
  一看销售场所资质。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产品,特别要注意有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会议、电视、直销和电话等方式购买产品,也应先行确认资质信息。购买时,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或发票。
 
  二查外包装和说明书。仔细查看外包装标签标识产品相关信息,做好“四不”: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不要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蓝帽子”标识、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
 
  三辨广告和宣传内容。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种类,不含全面的营养素,具有调节身体机能的作用,但不能代替药品和其他食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祖传秘方、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体验式旅游、甲地付款乙地提货等活动。
日期: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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