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批次豆芽检出违禁药物
不合格食品中,9批次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分别来自洋浦新英湾农贸市场羊勤遗摊位、乐东乐城农贸市场林淑艾蔬菜摊、定安定城邓海燕蔬菜摊、陈妚妹(屯昌屯城中心市场陈妚妹摊位)、乐东乐城农贸市场孙发彩蔬菜摊、东方市永安农贸市场王二香蔬菜摊、临高西华市场符定胜摊位、澄迈金江中心市场王美菇摊位、昌江石碌叶海花蔬菜摊9家摊位。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加快果实生长速度、促进提前成熟等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
6批次饮用水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饮用水不合格占6批次。海口金鹿矿泉饮料有限公司海玻分公司生产销售的金鹿包装饮用水(净含量:16.8L/桶)、陵水新村文香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三亚凤凰椰晶纯净水厂生产的椰晶饮用纯净水(规格:16.8L/桶)、儋州康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仙鹿岛山泉®纯净水(规格:16.8L/桶)、海口琳雄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龙桥分公司生产销售的银珊椰泉包装饮用水(规格:16.6L/桶)、海口琳雄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龙桥分公司生产销售的景族包装饮用水(规格:15L/桶)、三亚冰鹿诚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鹿诚山泉包装饮用水(规格:16.8L/桶)共6批次均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其中的鹿诚山泉包装饮用水还检出了耗氧量不合格,检测值为22.1mg/L。耗氧量是反映水体中有机及无机可氧化物质的常用指标。水中耗氧量的大小不仅可以间接地反映水中还原性物质的相对含量,还可以作为水体被有机物污染的标志之一。《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耗氧量应符合≤2.0mg/L的规定。包装饮用水中耗氧量超标可能是由于生产企业过量使用消毒剂或消毒剂清洗不彻底或者长期不更换滤膜等原因导致。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
相关报道: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30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的通告(2018年第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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