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三季度,河北省质监局组织开展了食品用塑料工具、非复合膜袋、塑料片材、食品包装金属罐、日用陶瓷、玻璃制品等6类164家企业190批次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生产企业涉及12个设区市及直管县。
本次监督抽查,由河北省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重点针对影响质量安全的项目进行。主要包括负重性能、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甲醛(三聚氰胺材质)、标识、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提调试验、氧气透过量、水蒸气透过量、砷迁移量、镉迁移量、铅迁移量、镍迁移量、总活性物含量、PH、去污力、荧光增白剂等。检验及判定主要依据国家抽查规范、监督抽查细则以及产品执行标准BB/T0039、GB/T21661、GB4806.5-2016、GB4806.9-2016、GB4806.10-2016、CCGF306.1-2015等规定要求进行,共发现了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提吊试验、标识、脱色试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