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wangjun@sa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
附件1:《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