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食肆名为「顺南小厨」,位于鲗鱼涌英皇道993号得利大厦地下17号铺。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食肆持牌人因上述违例事项,今年六月及八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一万二千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三十分,店铺因此被取消牌照。」
有关持牌人去年九月至今年五月期间亦因相同违例事项,四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一万一千七百元,因而被记下六十分,并于去年十二月和今年七月分别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和十四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持牌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入口附近显眼处展示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sc_chi/licensing/licence-foodPremises-rest.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