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检查以食盐经营网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加工用盐单位、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对辖区内食盐经营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食盐生产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食盐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主体资格、购进食盐的渠道及流向;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现象;是否存在违法购进、销售假冒伪劣食盐,是否存在夸大食盐功效宣传等问题;食品加工用盐单位、餐饮服务行业、学校食堂等单位使用食盐的来源是否可追溯;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食盐的行为;检查食盐进购台帐和销售记录等。
执法人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盐欺诈和虚假宣传销售行为,规范食盐生产经营秩序,保障食盐质量安全和公众用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