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名为「大龙凤」,位于深水埗永隆街1A号地下(前部分),由今日(九月二十八日)至十月二十七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店铺持牌人因上述违例事项,去年二月至今年一月期间六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八千四百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六十分,因而取消其牌照。惟店铺持牌人向牌照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获准改为暂时吊销牌照三十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持牌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入口附近显眼处展示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s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