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显示,问题食品中调味品占2批次,其中,由伊犁佳味酱醋有限公司生产的酱油(酿造酱油)检出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两项不合格。需要注意的是,其中衡量酱油鲜味和品质的特征性指标氨基酸态氮结果为未检出。
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的是产品的风味。依据酱油卫生标准(GB 2717-2003),酱油中氨基酸态氮<0.40g/100ml,即表明酱油为不合格产品。
还有1批次不合格调味品为沙湾爱购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标称石河子开发区中德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检出值为14000CFU/g。《SB/T 10371-2003 鸡精调味料》规定,鸡精调味料中的菌落总数应≤10000CFU/g。
不合格饮料为3批次,其中,喀什市天源纯净水厂生产的2批次天源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06-24、2018-06-23)检出耗氧量超标,检出值分别为261.4mg/L、190.2mg/L。耗氧量主要反映水中有机物尤其是氯化物的含量。《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耗氧量(以O2 计)应不超过2.0 mg/L。
另外1批次不合格饮料为莎车县叶尔羌饮料食品厂生产的茉莉蜜茶风味饮料,该产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除上述产品外,新疆伊犁双喜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加乃斯大曲酒(生产日期/批号:2017-03-04)、伊犁纯粮酒(生产日期/批号:2017-03-04)检出酒精度未达标;哈密市天山北路爱里蛋糕店自制的老婆饼(生产日期/批号:2018-06-29)检出过氧化值超标。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3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