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17类食品35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6批次。抽检情况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饮料6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方便食品1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蛋制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豆制品29批次,不合格2批次。
粮食加工品38批次,乳制品8批次,罐头5批次,冷冻饮品7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1批次,酒类65批次,水果制品8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批次,食糖5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糕点61批次,蜂产品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标称贵州老锄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稗羹(方便食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标称贵州省凤冈县高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松花皮蛋检出铅(以Pb计)超标;标称遵义市双拐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桥豆腐干(2批次产品)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超标;标称赫章县野马川山泉水厂生产的思孝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岑巩县沁源谷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沁源谷饮用天然山泉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报生产单位所在地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遵义市、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生产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并立案调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