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显示,本次抽检涉及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6大类食品,抽检样品共计659批次,其中合格657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不合格鳊鱼、黑鱼分别来自上海沃猎商贸有限公司(沃天玛特)、上海市闵行区余洋水产经营部两家经营单位,氧氟沙星检出值分别为7.3ug/kg、17.7ug/kg。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禁止氧氟沙星用于食品动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食药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相关报道: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38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8年 第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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