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调味品等3类食品18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糖36批次和调味品12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安吉物美万象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久晟油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纯正茶油(油茶籽油),苯并芘初检值为14.5μg/kg,标准规定≤10μg/kg,初检机构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值为13.5μg/kg,复检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报相关地市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