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9月1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18年月饼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18年 第31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专项抽检月饼421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410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产品不合格原因主要为微生物污染(菌落总数、霉菌)超标、防腐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其中微生物污染是重灾区,占不合格总数的七成多。
8批次月饼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其中6批次检出菌落总数超标、2批次检出霉菌超标。
不合格产品分别为:乐购特易购商业(北京)有限公司金星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廊坊市兆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味月饼(伍仁月饼京式),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绍兴环城北路连锁店销售的标称杭州万隆果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麻味苏式月饼、椒盐味苏式月饼,吉林省长春市光复路兴隆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长春市宽城区天发食品厂生产的天发黑芝麻月饼,银川市金凤区麦尔乐西饼万达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宁夏麦尔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麦尔乐广式月饼(金牌五仁),湖北省中百超市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永利花园店销售的标称武汉海之最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武汉皇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味苏式月饼,菌落总数超标;北京御茶膳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第一零售分店销售的标称北京御茶膳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喜寿盈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南五仁月饼(苏式果仁类),咸阳莉莉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安西贝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月饼(粒粒红豆),霉菌超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月饼中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月饼中的霉菌应当不超过150CFU/g。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月饼中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另外,还有3批次月饼检出防腐剂超标,分别为:吉林省长春市光复路生力源饼业经销部销售的标称吉林圣威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国飞缘清真月饼,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大润发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临桂康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黄豆蓉月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宁夏人人乐购物有限公司人人乐连锁超市销售的标称宁夏青铜峡市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豆沙月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月饼中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应不超过0.5g/kg;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 1。造成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月饼中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造成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已收到吉林圣威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提出的复检申请,以及西安西贝尔食品有限公司提出的抽样过程异议申请。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复检期间,不得停止履行立即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的义务。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8年月饼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18年 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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