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的产品共计1181批次,涉及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等12大类,其中合格1151批次,不合格3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8批次、蛋制品18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7批次、调味品30批次、豆制品35批次、蜂产品22批次、罐头21批次,均合格;餐饮食品446批次,合格434批次、不合格12批次;方便食品10批次,合格7批次、不合格3批次;糕点155批次,合格154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370批次,合格358批次,不合格12批次;冷冻饮品29批次,合格27批次,不合格2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检验项目、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201809017.doc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