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的产品共计967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4大类,其中合格946批次,不合格2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粮食加工品257批次、肉制品85批次、乳制品6批次、食品添加剂3批次、食糖19批次、蔬菜制品56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6批次、水产制品55批次、速冻食品23批次、糖果制品11批次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0批次,均合格;食用农产品279批次,合格265批次,不合格14批次;水果制品20批次,合格18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料127批次,合格122批次,不合格5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检验项目、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样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20180910.doc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