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涉及违法广告品种21个。其中违法药品(含宣称有治疗功效的非药品)广告17个品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2个品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2个品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夸大产品的适应症、功能主治、适用范围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给消费者安全带来威胁;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为产品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上述违法广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将其违法行为移送工商部门查处。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公众可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中心查询依法批准的广告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公告。
附件:1.违法药品广告(〔2018〕第8期)
2.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2018〕第8期)
3.违法保健食品广告(〔2018〕第8期)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