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显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样品有7批次,其中6批次为蔬菜。王玖玲 (412327********2441,杭州蔬菜批发交易市场)销售的大青菜检出甲胺磷超标,检出值为0.13 mg/kg;杭州萧山建玲蔬菜经营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新农都物流中心五区二楼C039号)销售的青菜检出氟虫腈超标,检出值为0.28 mg/kg;徐方(宁波市蔬菜批发市场内328号)销售的青菜、小青菜均检出啶虫脒超标,检出值分别为1.3 mg/kg、2.4mg/kg;凡高永(512530********3493,杭州蔬菜批发交易市场)销售的红豇豆和豇豆均检出氧乐果、乐果两项超标。
根据《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青菜中甲胺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氟虫腈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啶虫脒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 mg/kg;豇豆中氧乐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乐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该限量为临时限量)。
还有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为盛承辉(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佛堂镇五洲大道2000号8区单场地19)销售的鲶鱼,该样品检出恩诺沙星超标,检出值为1.8×103μg/kg(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最大残留限量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鱼类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
此外,还有2批次花生酱检出不合格,为:丽水市陈永花超市销售的标称商丘市乡味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酱(半固态含油型调味料)和兰溪福泰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畅食品(宁波)有限公司生产的小车牌柔滑花生酱。这2批次产品经初检、复检均检出黄曲霉毒素 B1超标。
黄曲霉毒素B1是已知的化学物质中致癌性最强的一种。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20μ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金华、丽水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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