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信息显示,这4批次白酒均被检出甜蜜素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分别为:贵定县再回头酒坊销售的包谷酒、米酒,兴义市红高粱酒庄销售的青山绿河酒,金沙县朱吴海烟酒经营部销售的苞谷酒(蒸馏酒)。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属于食品添加剂中的甜味剂,目前已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制造中。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为改善产品的口感,在白酒中添加甜蜜素等甜味剂来调节口感,达到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目的,谋求不当利益。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采取下架、召回、立案调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3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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