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的产品共计196批次,涉及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7大类,其中合格194批次,不合格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蔬菜制品44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4批次、水产制品30批次、水果制品10批次、速冻食品28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均合格;饮料77批次,合格75批次,不合格2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检验项目、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公告。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