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5月31日,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芜湖弋江商场销售的小黄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6月26日,执法人员接到由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YG1806160682),于当日向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芜湖弋江商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并未发现同批次小黄鱼。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采取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三、产品控制措施
经查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芜湖弋江商场共从宁波铭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货小黄鱼6.5kg,进货总金额是260元,有进货凭证。截至2018年6月26日现场检查时,共销售了6.44kg,销售金额为289.8元,还有0.06kg是在售卖过程中损耗掉的。麦德龙超市已按照执法人员要求公告召回并积极整改。但因据抽检时间较久,及食用农产品不易保存的特性,产品并未召回。
四、处罚情况
根据检验报告和相关行政处罚程序,执法人员已经对该事宜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正在处理中,尚未结案。
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营者分析,国抽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产品质量问题。整改措施如下:将选择更优质的产品,同时严把索证索票关,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健康、放心的产品。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