糕点检出霉菌、防腐剂等超标
通报显示,6批次糕点检出不合格,其中有4批次来自商超销售。
其中,芜湖县金湖世纪华联超市淘辛店经销的芜湖县寿记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18/6/3)和芜湖县天润发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芜湖县丁家桥食品厂生产的麻油绿豆糕(熟粉类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18/6/1)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检出值分别为0.614g/kg、2.21g/kg。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糕点中的最大使用量不超过0.5g/kg。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另外,南陵县林胜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生产日期/批号:2018/6/7)、南陵县无化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小磨麻油)(生产日期/批号:2018/6/7)、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刘镇世纪华联连锁店经销的合肥市杨师傅食品厂生产的爽心步步糕(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18/4/25)均检出霉菌超标;肥西县官亭镇天润发购物广场经销的马鞍山市鼎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京果(油炸类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18/4/4)检出酸价超标。
根据《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中规定,糕点、面包中霉菌应不超过150CFU/g;酸价则应不超过5mg/g。
玉米淀粉、生粉当心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3批次玉米淀粉、生粉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涉及巢湖市今之惠超市滨湖苑店经销的安徽省合肥市孙老大食品厂生产的甘旺园食用超级生粉(生产日期/批号:2018/1/30)、巢湖市苏美超市经销的安徽省合肥市孙老大食品厂生产的甘旺园食用超级生粉(生产日期/批号:2018/2/10)、肥东县世纪华联超市晓宇加盟店经销的合肥市三强调味品厂生产的玉米淀粉(生产日期/批号:2018/3/5)。
3批次中二氧化硫检出值分别为0.037g/kg、0.040g/kg、0.033g/kg。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食用淀粉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0.03g/kg。
饮用水检出条件致病菌、三氯甲烷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饮用水占3批次。其中,五河县康洁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康洁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5/30)和蚌埠鲲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渴哒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5/29)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此外,五河县方达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方达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5/31)检出三氯甲烷超标,检出值为0.035mg/L。三氯甲烷是一种无色透明液体,水中三氯甲烷主要来自氯气消毒,微量的氯气与水中有机物生成三氯甲烷,对人体造成危害。《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规定,包装饮用水中三氯甲烷应符合≤0.02mg/L的规定。
韭菜、鳊鱼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
通报中,芜湖百大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安徽百大合家康农产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供应的韭菜(鳞茎类蔬菜)(生产日期/批号:2018/5/22)检出腐霉利超标,检出值为0.6mg/kg。
腐霉利属于低毒性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根据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宁国购物广场经销的王富林供应的鳊鱼(生产日期/批号:2018/5/25)检出恩诺沙星超标,检出值为236μg/kg(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在肝脏和肾脏中也有严格的限定。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2批次调味品检出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分别为:安徽乐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绿地滨湖国际花都店经销的安徽鸡笼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蒸鱼剁椒(生产日期/批号:2017/10/25)、阜阳安财地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亳州市谯城区牛垄调味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面酱(生产日期/批号:2017/8/12)。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相关报道: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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