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的制定源于市场需求,三文鱼是全球重要的高经济价值鱼类,因其营养丰富,肉质鲜嫩,深受国内外消费者亲睐,是水产品国际贸易的重要品种,近年来,中国市场三文鱼消费量持续增加,但因目前标准缺失,引起了不必要的分歧及安全隐患的担忧,对产业和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同三文鱼分会成员单位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上海荷裕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大连瑞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爱乐水产(青岛)有限公司、上海费澳德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北欧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盒成食品有限公司、甘肃文祥生态渔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凯特威德生态渔业有限公司、十堰格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溪艾格莫林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口县任河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十三家单位迅速成立标准起草组,经过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严格把握关键控制点,结合专家科学支撑与企业实践状况,顺利通过标准审定。
本标准的关键点:一是基于科学分类和命名方式,明确规定三文鱼的定义,标准规定“三文鱼是鲑科鱼类的统称,包括大西洋鲑、虹鳟、银鲑、王鲑、红鲑、秋鲑、粉鲑等。”;二是对寄生虫进行了严格规定,针对目前我国水产品中对人类健康危害较大的寄生虫——线虫、吸虫和绦虫,结合寄生虫的生活史,参照GB10136中即食水产品中寄生虫的要求,对三种寄生虫的感染人体阶段(吸虫囊蚴、线虫幼虫及绦虫裂头蚴)进行了限定,要求不得检出,保护消费者食用安全;三是对产品标签作出明确要求,预包装产品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 的要求,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要求,并标注原料鱼产地以及种名,让消费者清楚原料鱼来自哪里,并知晓产品的商品名及种名。同时标准还对产品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安全卫生指标等做了严格要求。
《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为首次提出制定,标准的制定得到了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高度关注与支持,标准的出台填补了行业标准空白,对于规范行业操作,保障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促进三文鱼产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