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进口政策措施
规定所有在2018年9月28日或之后进口到澳大利亚的上述虾制品必须符合新的进口条件:一是所有产品必须附有主管当局颁发的健康证明,证明产品在涂层固化和粘附上已经过烹饪步骤;二是没有经过可接受的烹饪步骤的产品必须符合生虾进口条件,包括对白斑综合征病毒(WSSV)和对虾黄头病病毒(YHV)开展出口前取样检测和抵达澳大利亚后进口检测。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将被采取销毁或处理(即煮熟)等措施。
2018年7月20日,南非贸易和工业部发布加工肉制品强制性规范(VC9100)。该强制性规范规定了高风险加工肉制品的处理、包装、冷藏、运输、储存、标识标签等,对其微生物和成分做出了要求。高风险加工肉制品的范围涵盖SANS 885。加工肉制品按风险等级分为热处理产品和即食(RTE)产品,归类于食品类别1、2、6、10、12,未指定的即食产品在SANS 885第5.3条中列出。
2018年7月27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File No.1/Milk/FFRC/Foritification/FSSAI-2017指示文件,允许在维生素A或维生素D营养强化牛奶的现有产品标签上使用强化标识,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但产品须符合食品安全的所有其他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强化食品)法规。
2018年7月26日,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署(FSIS)发布《《对外国食品安全检验体系进行持续等效性验证》指令。该指令目的是对外国食品安全检验体系进行持续等效性验证,以及说明等效性不良时所应采取的措施。
2018年7月30日,韩国食药处(KFDA)发布了《保健食品相关法律实施细则》部分修订案公告(第2018-313号)。
2018年7月31日,据美国FSIS网站消息,该通报为FSIS检验项目人员(IPP)和实施调查分析官员(EIAOs)提供更新后的《肉类、禽类危害、控制指南》(HCG)。FSIS制定HCG以帮助FSIS IPP和EIAOs评估肉类、禽类企业危害分析,并评估危害分析决策的相关支撑材料。
二、出口违规通报
食品伙伴网讯,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更新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通报我国多批次食品不合格。
2018年7月美国FDA自动扣留我国食品情况(7月汇总)
食品伙伴网讯 据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消息,美国FDA更新进口预警措施(import alert),7月份美国对我国的多种出口产品实施自动扣留。
食品伙伴网讯 据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消息,美国FDA更新进口预警措施(import alert),7月份美国对我国的多种出口产品实施自动扣留。
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2018年第30周)
食品伙伴网讯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18年第30周通报中,欧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包括港澳台)有8例。
食品伙伴网讯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18年第30周通报中,欧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包括港澳台)有8例。
2018年7月27日,俄罗斯联邦兽医及植物卫生监督局网站发布指令(№ ФС-АР-7/2627-7),从2018年7月27日起,对我国2家出口水产品企业的相关产品实施强化实验室检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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