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1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和审评人员参加的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重点对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贮存及交付控制、从业人员管理等4个方面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1、厂区环境不整洁,堆放有废旧管道设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关于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的规定。
2、瓶仓车间管道穿墙孔洞缝隙较大,蚊虫易侵入车间。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关于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的规定。
二、生产过程控制
1、一般作业区和准清洁作业区之间设有人员通道,人员可随意出入,未有效管控。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4.1.3条款中关于 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
2、更衣室内放有雨伞等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5.1.5.1条款中关于更衣室应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的要求。
三、贮存及交付控制
1、浓缩脱色脱酸苹果汁标签标示的储存条件为≤10℃,库房实际温度为27.8℃,温度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5.1.8.3条款中关于必要时仓库应设有温、湿度控制设施的要求。
2、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原料未严格分区分类存放,未明显标识。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5.1.8.3条款中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四、从业人员管理
1、未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和负责人考核记录。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12.3条款中关于应根据食品生产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做好培训记录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你公司进行整改,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进行彻底整改。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你公司整改或查处情况报告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