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方便食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11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24批次,肉制品110批次,糖果制品78批次,调味品9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一指遥(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味之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派迷槟城素面、派迷香虾辣酱味干捞面和派迷泰式东炎味干捞面(原产国:马来西亚),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分别为0.28g/100g、0.33g/100g和0.36g/100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分别高出12.0%、32.0%和44.0%。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韶关市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韶关市土大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乐昌市粤兴生态农场生产的五谷*鲜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0.94μg/kg。国家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东大市场闫胖子咸蛋摊床销售的来自辽宁省老边区天天鲜专业养殖场的白皮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0.74μg/kg。国家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沈阳食品检验所。
(四)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砂之船奥特莱斯果蔬地带生鲜超市销售的来自长春市商户郜田的丑柑(柑橘),丙溴磷检出值为0.8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mg/kg)高出3.0倍。检验机构为沈阳食品检验所。
(五)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硕果大型生鲜超市南湖公园店销售的丑桔,丙溴磷检出值为0.83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mg/kg)高出3.15倍。检验机构为沈阳食品检验所。
(六)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亚忠果业销售的来自辽宁省八家子水果批发市场的桔子,丙溴磷检出值为0.69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mg/kg)高出2.45倍。检验机构为沈阳食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食品进口商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北京、吉林、广东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