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吉林省食药监局消息,吉林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省级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共通报了14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省级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糕点等9批次不合格食品,国家抽检涉及蔬菜制品5批次不合格食品。
省级抽检中有9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糕点等
抽检信息显示,省级抽检中有9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5批次粮食加工品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分别为:敦化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渝家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米线和2批次谭乡居拉面,长春欧亚集团敦化欧亚敦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省托福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托福·火锅面。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还有3批次肉制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分别为:靖宇县万家乐时代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磐石市亨瑞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酱卤肉制品),扶余市佰福荣东瑞商贸中心世纪王朝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市佳龙农牧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脖,白城市百佳小崔生鲜超市明珠店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大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风味肠。
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另外,还有1批次吉林高新区鑫泓农贸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董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董氏蜂蜜枣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2.14,标准规定为≤1。
国家抽检发现5批次不合格蔬菜制品 酸菜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在国家抽检中,有5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其中2批次酸菜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分别为:梨树县胜利乡双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梨树双雁酸菜(酸菜馅),洮南市骆驼岭超市销售的标称洮南向阳蔬菜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白菜酸菜。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1g/kg。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另外,还有梅河口市龙金土特产商店销售的榛蘑,镉(以Cd计)超标;延边友进玛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延吉市鑫富食品加工部生产的桔梗小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标称延边东北亚民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醋蒜,甜蜜素超标。
吉林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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