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5类食品201批次样品。其中, 茶叶及相关制品21批次,合格18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农产品117批次,合格117批次;特殊膳食食品48批次,合格48批次;水产制品9批次,合格9批次;饮料6批次,合格6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标称景德镇三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婺源茶(绿茶)(生产日期/批号:2018-2-2),草甘膦检出值1.6 mg/kg,标准规定为≤1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标称景德镇三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婺源茶(绿茶)(生产日期/批号:2018-3-25),草甘膦检出值1.5 mg/kg,标准规定为≤1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标称景德镇三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婺源茶(绿茶)(生产日期/批号:2018-4-2),草甘膦检出值1.7 mg/kg,标准规定为≤1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网址:http://www.jxda.gov.cn/ZWGK/ZWTG/YPBLFY/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