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3大类食品,包括: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饮料,共抽检556批次,其中合格550批次,不合格6批次。
酒类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泉州泽宇酒业有限公司2018年1月10日生产的加饭酒,酒精度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福建省安溪县金榜白云茶厂(分装)2017年5月19日生产的精选绿茶,水胺硫磷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3批次:1、标示为福建顺味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8月2日生产的地瓜粉(番薯粉),霉菌和酵母不合格;2、标示为晋江恒兴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8月8日生产的地瓜粉,菌落总数不合格;3、标示为晋江恒兴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3月7日生产的优香岛系列精选清粉,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糕点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漳州市佳庆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10日生产的花生糕,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