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显示,4批次豇豆分别由上海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胡如岭、付昌胜、赵怀强4家销售。其中,付昌胜摊位销售的豇豆检出克百威超标,检出值为0.22 mg/kg,上海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胡如岭、赵怀强3家销售的豇豆则检出灭蝇胺超标,检出值分别为0.94 mg/kg、0.91 mg/kg、1.4 mg/kg。
根据《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食药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相关报道: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29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8年 第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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