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固原杨三女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环境条件、原辅料采购及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召回、从业人员管理、企业管理及生产资质等8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企业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
1、企业无水质检验报告。不符合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5.1.1.2食品加工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2、洗手用水龙头为手动式。不符合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5.1.5.4条款:与消毒设施配套的水龙头其开关应为非手动式的要求。
3、醒发间上方排气孔风扇有纱网但无法起到防护作用。不符合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5.1.6.1条款中关于应具有适宜的自然通风或人工通风措施的要求。
4、烤箱上方玻璃窗户破碎;各车间、仓库照明灯均无防护措施。不符合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2.1条款中关于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出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厂房地面、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及时修补的要求;5.1.7.2条款如需在暴露食品和原料的正上方安装照明设施,应使用安全型照明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的要求。
二、原辅料采购及进货查验方面
企业未能提供面包粉、白糖、内包装材料供应商资质;未能提供鸡蛋和食用植物油的供应商资质和检验报告;无水酥油的供方山东鸥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期;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缺少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不符合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7.1条款:应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运输和储存管理制度,确保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要求;7.2.1条款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的要求;7.4.1采购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的要求。
三、生产过程控制方面
1、未能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查看鸡蛋牛肉松面包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中未能体现限量添加的添加剂脱氢乙酸钠的使用情况;无奶油面包的添加剂使用记录。不符合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8.1.1条款应通过危害分析方法明确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并设立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措施的要求;8.3.6条款食品添加剂等领用时应准确计量,做好使用记录的要求。
2、生产过程记录不全,无法实现物料平衡的查验。不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体系检查现场检查表》中9条款关于对购入原辅料数量、最终产科品产出量对比检查的要求。
四、出厂检验方面
未能提供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及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不符合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9.1条款中应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要求;9.3条款中应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的要求。
五、不合格食品管理和召回方面
未能提供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发生过召回,但未能提供召回产品过程及召回产品处置的相关证据。不符合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1.1条款中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产品召回制度的要求;11.2条款中当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其他不适于食用的情况时,应当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的要求。
六、从业人员管理方面
1、企业无检验人员,没有检验相关证书。不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体系检查现场检查表》4.1条款中企业应配备至少2名以上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检验人员的要求。
2、未能提供2017-2018年度培训计划,培训的内容不能覆盖要求的食品安全知识及卫生内容。不符合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2.3条款中应根据食品生产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12.1条款中应对食品加工人员以及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要求。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
1、企业没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不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体系检查现场检查表》6.6条款中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规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及向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要求。
2、未能提供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加工用水检验报告和供货产品检验报告。不符合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9.1条款中应通过自行检验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检验的要求。
3、企业未建立追溯系统,未使用相关追溯平台。没有供应商信息,加工过程记录。不符合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1条款中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储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宁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工作组已在检查过程中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你局和固原杨三女食品有限公司。请你局按照属地管理职责,针对上述警示通报的问题,指派专人监督企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于2018年8月16日前函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