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蔬菜制品64批次,不合格13批次。肉制品10批次、食用农产品15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城关区东副市场宏汇土特产经营部销售的百合片,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68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城关区东副市场宏汇土特产经营部销售的百合芯,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03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兰州美乐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百合片,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94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兰州市西固区胡记炒货店销售的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3.57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天水山野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65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麦积区道南新森美超市财富阳光店销售的兰州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2.09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七)麦积区桥南金都食品超市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47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八)安定区利群土特产店销售的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2.25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九)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第二分公司销售的特级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36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陇南长安名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4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一)天水永康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4.01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二)平凉市新世纪工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世纪超市销售的标称平凉亚盛工贸有限公司(供货方提供)生产的兰州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3.73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三)临夏州百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4.35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酒泉、张掖、平凉、庆阳、陇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8年10月中旬由省局向社会公布。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