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报显示,不合格样品中酒类有2批次不合格,为:互助县华洋购物中心销售标称辉县市锦缘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汁黑提子酒(4%voL)、互助县华洋购物中心销售标称辉县市久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玖佰玖十玖朵玫瑰(4±1%voL),2批次产品均检出酒精度不达标。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不达标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还有1批次纯黑芝麻油检出苯并[a]芘超标,该产品由西宁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标称青海垚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苯并[a]芘检出值为17.1μg/kg。苯并芘又名3,4-苯并芘,是一类对人或动物有强致癌作用的食品污染物。《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苯并芘在油脂及其制品中的限量应不超过10μg/kg。
另外,循化县街子蔬菜瓜果批发部销售的豇豆检出氯唑磷、克百威超标,检出值分别为0.028mg/kg、0.14mg/kg。《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豆类蔬菜中克百威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氯唑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
抽检还发现,青海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也在本次不合格名单中,为:标称漯河市欧阳柳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亲嘴道(调味面制品),该产品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22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核查处置,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相关报道: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8年 第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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