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江苏省食药监局消息,江苏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20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酒类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1批次新疆吐鲁番鄯善县天龙葡萄酒厂生产的赤霞珠干红葡萄酒,检出甜蜜素不合格。还有1批次不合格产品为:连云港金池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浆酒,酒精度不达标。
据了解,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为改善产品的口感,在酒中添加甜蜜素等甜味剂来调节口感,达到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目的,谋求不当利益。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检验器具不准确等因素造成。
本次抽检中,除上述酒类不合格2批次外,还有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不合格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4批次;糕点不合格5批次;速冻食品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不合格5批次。
7批次食品被检出过氧化值超标
抽检信息显示,有7批次食品被检出过氧化值超标。包括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糕点和1批次速冻食品。
不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为:江苏沁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鬼花生(麻辣味);金湖全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鬼花生(椒盐味),南京市江宁区苏乐食品厂生产的鱼皮花生扬州市凯创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琥珀核桃。
不合格糕点为:盐城市盐都区美佳食品厂生产的京果;淮安市红旗食品厂生产的鱼皮花生(糕点)。
不合格速冻食品为:昆山金凤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鱼(速冻食品)。
过氧化值是衡量油脂氧化程度的一个参考数值。产品如果保存不当,受温度或湿度的影响,会由于原料中的油脂发生氧化,造成油脂品质下降,吃起来就会有酸败、哈喇等异味,口感比较差,不但不能作为营养素的补充,还会对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2批次野山椒凤爪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
不合格产品中有2批次肉制品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为金湖县永浩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南京海鲸食品厂生产的野山椒凤爪(生产日期为2018-03-01)、野山椒凤爪(辐照食品)(生产日期为2018-02-01)。
苯甲酸是一种可在食品中使用的防腐剂,具有抗细菌作用。该品在一般情况下接触无明显的危害性,但长期或大量服用苯甲酸会对人体产生危害。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了肉制品中不得使用。正常情况下,每日的最大服用量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不会对人体造成任何危害。但是,为了提高食品的保质期,一些食品生产厂家就会私自提高苯甲酸的含量。特别是夏季,食品容易变质,苯甲酸的作用就很明显了。
3批次糕点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
本次抽检中糕点不合格5批次,除上述2批次检出过氧化值超标外,还有3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分别为:徐州市贾汪区东胜食品厂生产的桂花糕(熟粉类糕点)、黑芝麻糕(熟粉类糕点),大肠菌群超标;盐城市供销食品厂生产的糖麻花,霉菌超标。
大肠菌群和霉菌等均属于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超标说明其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可能导致食品的营养成分破坏、腐败变质加速、失去食用价值等。
不合格原因主要有:原材料生产、储藏、运输的卫生环境条件把控不严;未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条件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卫生环境差,生产工具清洁不彻底,设备清洗消毒不完善,人员卫生管理不到位;产品在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中贮藏条件不达标。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调味品不合格5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分别为:丹阳市恒泉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镇江特产香醋,总酸不达标;镇江市恒庆酱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亮厨牌味极鲜酱油,镇江市恒庆酱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亮厨牌味极鲜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达标;南通华发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味美思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理牌鸡精调味料,菌落总数超标;盐城市味中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粉调味料,呈味核苷酸二钠不达标;江苏沁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阿胶枣,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食药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南京、徐州、镇江、扬州、连云港、泰州、盐城、宿迁、淮安、昆山等设区市、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相关报道: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909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30期)
相关报道: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909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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