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肉制品139批次,不合格3批次;糖果制品166批次,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4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154批次,不合格3批次;粮食加工品171批次,饮料16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肉制品不合格3批次:1.广东万能居生鲜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重庆龙冠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26日生产、规格为240克/袋的凤将军山椒凤爪,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8000CFU/g、24000CFU/g、24000CFU/g、15000CFU/g、19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东莞万世淘百货便利店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重庆采阳农业发展合作社2018年1月10日生产、规格为180克/袋的奇味小翅,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70000CFU/g、140000CFU/g、170000CFU/g、160000CFU/g、280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徐闻县海安安隆店销售的标示为湛江市恒浩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0日生产、规格为70克/袋的泡凤爪,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50000CFU/g、110000CFU/g、210000CFU/g、190000CFU/g、84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糖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大润发量贩超市(深圳)有限公司大埔店销售的标示为梅州市佳仙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21日生产、规格为112g/袋的麦芽香糖,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30CFU/g、40CFU/g、40CFU/g、<10CFU/g、5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永旺华南商业有限公司永旺顺德店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果王食品实业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0日生产、规格为228克/袋的怪味花生(坚果与籽类食品),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5.8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3mg/g)高出0.93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四)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1.高新区百信生活商场2018年4月28日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检出值为0.078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5mg/kg)高出0.56倍;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1.70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mg/kg)高出2.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2.高新区百信生活商场2018年4月28日销售的香芹,毒死蜱检出值为0.082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5mg/kg)高出0.6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3.四会市乐卖特超市2018年5月3日销售的青豆角,水胺硫磷检出值为0.075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5mg/kg)高出0.5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