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四川省食药监局消息,四川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酒类、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等7个食品大类共计10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1批次,其中6批次白酒被检出甜味剂不合格。
6批次白酒被检出甜味剂不合格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中,有6批次白酒被检出甜味剂不合格,分别为:1批次罗江县红辣椒中餐馆销售的白酒,2批次安居区玉丰镇丁记副食店销售的1号罐高粱白酒、2号罐高粱白酒,甜蜜素不合格;1批次天登酒厂销售的高粱白酒,糖精钠、甜蜜素不合格,2批次天登酒厂销售的高粱白酒,糖精钠不合格。
甜蜜素、糖精钠均属于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不允许其在白酒中使用。食品中甜味剂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或原辅料使用不当带入。
2批次鸭肉、公鸡肉检出氯霉素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中,还有2批次东坡区黄记点杀店销售的鸭肉、公鸡肉,氯霉素不合格。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长期大量食用氯霉素残留的水产品可能会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2批次夹馅酥饼、油条,被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分别为:绵阳市金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夹馅酥饼;天全县明蓉小吃店销售的油条。以及1批次江油市菜家园酿造厂生产的黄豆酱油(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达标。
四川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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