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共监测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经营者1033户次。经查,其中37户次无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便民饮食临时备案公示卡》;7户次存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5户次为前期监测发现的问题食品经营者,被监管部门责令下线后再次入网。监测发现,第三方平台网上公示的部分地址现场查无该店或已关门停业,网上公示的部分许可证为套证(套用其他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监测还发现,部分问题食品经营者同时在多家第三方平台入网经营。
对监测发现问题的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经营者,我局和有关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将依法查处,相关情况将记入其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第三方平台工作人员伪造、变造、套用许可证的,将列入不诚信从业人员“黑名单”,实行行业禁入。
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上订购餐食时,首先应查看平台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商家。发现存在许可资质等食品安全问题的,可以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向第三方平台反映。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