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铅、 镉等重金属,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微生物指标,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等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