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39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水果制品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宁波市江北甬海活鲜水产行销售的梭子蟹,镉(Cd)检出值为0.76 mg/kg,比标准规定≤0.5mg/kg高出0.52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宁波市江北中发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红膏蟹,镉(Cd)检出值为1.9 mg/kg,比标准规定≤0.5mg/kg高出2.8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严松青(宁波市蔬菜批发市场)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2.2 mg/kg,比标准值≤0.2 mg/kg高出10倍,铅检出值为0.236mg/kg,比标准值≤0.10mg/kg高出1.36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4)孙群其(宁波市蔬菜批发市场)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5 mg/kg,比标准值≤0.2 mg/kg高出6.5倍,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0.92 mg/kg,比标准值≤0.5mg/kg高出0.84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5)温永华(宁波市蔬菜批发市场)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2.1mg/kg,比标准值≤0.2 mg/kg高出9.5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6)义乌市绍誉冷冻食品商行销售的乌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88×103μg/kg,比标准规定的≤100μg/kg高出17.8倍。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7)金华新农贸菜场吴竹君销售的洋鸭,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249μg/kg,比标准规定的≤100μg/kg高出1.49倍。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宁波、金华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3个月内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