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规范黑龙江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依据《药品管理法》《广告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我局已依法将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提示广大消费者,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和网络上发现涉嫌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请拨打12331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告中涉及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案件依法查处。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