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设食品添加剂天然来源认定相关的规定。如果在产品中检出可在食品原料或发酵等制造工艺中自然生成的丙酸、苯甲酸等食品添加剂时,即使不提交证明资料,也可进行天然来源食品添加剂认定。
2.新设“过氧乙酸”的标准及规格,可作为食品杀菌剂使用。
3.修改“麴”的成分规格,删除其酸度的标准。
4.修改婴幼儿食品中使用的“瓜尔胶”等14种添加剂的使用标准。为了对婴幼儿食品进行安全管理并与国际标准相协调,设定了该14种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