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徽名山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食用猪油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17000171028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食用猪油;涉及被抽样单位为:安徽徽名山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标识生产企业为:安徽徽名山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标识生产日期为:2017年8月2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酸价(KOH)。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明,该不合格食品被抽样单位与标识生产企业同为安徽徽名山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属地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环节合并处置。安庆市岳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该企业的核查处置。于2017年10月18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企业共生产62桶,其中60桶在京东商城销售,2桶发往南京销售。2017年10月18日,安徽徽名山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召回通知。
安庆市岳西县食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1月13日对安徽徽名山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予以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02.56元;2.罚款2782.56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为产品运输过程中气温较高,运输时间过长。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要求企业发送快递时在包装内加冰块,防止运输过程中温度过高。企业已按要求进行整改,网购订单发货时均在包装中加了冰块,属地监管部门于2017年11月3日对企业进行了复查,复查合格。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已分别公布。
风险控制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ada.gov.cn/4117966/12245429.html
核查处置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yuexi.gov.cn/html/xxgk/190403/201805/99518_4643.html
二、安徽省辉煌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宣城市峰润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17000472536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菜籽油;涉及被抽样单位为:苏宁易购中华特色馆·旌德馆(经营者为安徽同乐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及标识生产企业为:安徽省辉煌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宣城市峰润油脂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标识生产日期为:2017年5月28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酸值(KOH)。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明,该不合格产品系安徽省旌德县辉煌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宣城市峰润油脂有限公司生产。宣城市峰润油脂有限公司生产出的成品不加贴标签,直接发往安徽省旌德县辉煌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并由其加贴标签。宣城市旌德县食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委托方安徽省旌德县辉煌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的核查处置。于2018年1月16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企业共生产30桶,全部销往安徽同乐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7年1月18日,安徽省旌德县辉煌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召回通知。
宣城市旌德县食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月17日对安徽省旌德县辉煌粮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该企业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50元;2.罚款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为标签加贴错误,宣城市峰润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成品为四级菜籽油,被安徽省旌德县辉煌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加贴的标签标示为一级菜籽油。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生产企业已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如下:1、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2、严格落实岗位管理职责;3、加强标签标示审查;4、加强产品质量检验和管理。属地监管部门于2018年1月31日对企业进行了复查,复查合格。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已分别公布。
风险控制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ada.gov.cn/4117966/12259077.html
核查处置情况公示网址:
Http://zwgk.ahjd.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aa78d177f8b9aff92a2d156.html
三、安徽同乐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菜籽油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17000472536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菜籽油;涉及被抽样单位为:苏宁易购中华特色馆·旌德馆(经营者为安徽同乐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及标识生产企业为:安徽省辉煌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宣城市峰润油脂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标识生产日期为:2017年5月28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酸值(KOH)。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宣城市旌德县食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安徽同乐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核查处置。于2018年1月17日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企业共购进30桶,均通过苏宁易购中华特色馆·旌德馆销售。2018年1月18日,安徽同乐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了召回通知。
宣城市旌德县食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月17日对安徽同乐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该企业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处罚。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的过错,并积极整改,对产品销售进行召回,未收到不良事件报告;同时企业购进产品时已经索取了安徽省旌德县辉煌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的销货清单及资质证件。鉴于案发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并有悔改表现,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以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为生产环节标签加贴错误。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如下:1、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下架;2、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3、加强标签标识的审查;4、加强购进验收登记。属地监管部门于2018年3月9日对企业进行了复查,复查合格。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已分别公布。
风险控制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ada.gov.cn/4117966/12259077.html
核查处置情况公示网址:
Http://zwgk.ahjd.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b1f74747f8b9a5c7a18113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