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合格样品情况。本次抽检粽子60批次。所检样品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的情况。抽检酱卤肉制品68批次,合格67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处置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采取下架、召回、立案调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2018年6月14日
附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酱卤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酱卤肉制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酸性橙II、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商业无菌等项目。
二、粽子
(一)抽检依据
粽子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粽子》(SB/T 10377-20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粽子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商业无菌等项目。
附2: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菌落总数:
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每克(每毫升)检测样品所生长出来的细菌菌落的总数,是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程度重要依据。菌落总数和致病菌有本质区别,菌落总数包括致病菌和有益菌,对人体有损害的主要是其中的致病菌。菌落总数超标将会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同时,菌落总数超标也意味着致病菌超标的机会增大,增加危害人体健康的几率。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缺陷、生产过程不规范,或保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