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丰台区食药安委召开丰台区深入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全面提升餐饮业品质工作推进大会,丰台区政府周新春副区长、丰台区食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单位和各街乡镇主管领导、企业协会以及全区优秀餐饮服务单位代表等约50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丰台区就深入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全面提升餐饮业品质工作进行部署,正式启动“百姓最喜爱的五十家餐厅”评选活动,同时计划在年底前,阳光餐饮工程基本覆盖全区各类餐饮单位,并在此基础上打造900家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企业文化和规范管理于一身的餐饮企业示范店。
据区食药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丰台区共有2880家餐饮单位实现了阳光餐饮。为深入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后厨环境脏乱、餐饮油烟排放污染,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仍需完善等各类安全隐患。丰台区食药安委将品质提升和环境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引入“双吹哨”工作机制,由街乡吹哨,综合执法平台统一行动,从环境、安全等领域对餐饮涉及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在加大违法整治力度的同时,树立行业内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由优秀餐饮服务单位吹哨,监管部门对其进行评议和帮扶,以违法“减量”促进示范“增量”,进一步提高辖区百姓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此次丰台区餐饮示范店创建工作,主要体现了‘三化’的特点”,区食药安办相关负责人强调,“一是监管标准精细化。本次制定的《丰台区餐饮企业示范店标准》共涉及15大项,82小项,对比以往的餐饮经营标准,很多项目标准都进行了提高和细化,如我们对需要冷藏的熟制品,要求每盘冷藏食品都要标注加工时间;采用化学消毒的餐具,至少设3个专用水池,用于洗涤剂清洗、清水冲洗、浸泡消毒,各类水池上方应明显标识其用途。二是评定内容多元化。我们将示范店的评定,从以往的后厨操作规范和环境卫生,延伸到了环境、安全、文化等领域。如对于油烟排放,我们要求餐饮单位符合《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对设备每日进行清洗;对于餐厨垃圾要求餐饮单位统一与收运企业签订协议,同时要建立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对于客用卫生间,除保障设施正常使用,要求用餐高峰时和非高峰时间的检查并清洁频次分别为每15分钟和每60分钟一次。三是餐饮服务人性化。示范店将充分体现对顾客的人文关怀并突出企业文化,监管部门将指导企业结合消费人群特点,制作中英文双语菜单,菜单上标注菜品主要原料及过敏源信息;餐饮单位要在就餐区域显著位置设置食品安全档案夹,存放食品原材料进货台账、晨检记录等食品安全档案,方便社会随时监督。
据悉,今年下半年,丰台区食药安委还将针对辖区服务质量较高,管理制度健全、阳光餐饮工程完善的餐饮单位,开展”丰台百姓最喜爱的五十家餐厅“、”创意烹饪、健康饮食厨艺大赛“等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