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7批次粮食加工品、糕点(详见附件1)具体情况为:
粮食加工品1批次:长沙市开福区湘岳米粉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中青路1318号佳海工业园C1-C4、G2幢1层107房间)生产的湘岳手工粉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糕点6批次:湘潭日出东方贸易有限公司湖湘特产连锁店(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湖湘西路9号综合楼E栋2号门面)销售的湖南日出东方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书院路霞城工业园)生产的原味红薯片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湘潭市烘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湘潭县易俗河玉龙路以南2号)生产的松松小贝(冷加工)(糕点)和黄金蜂蜜蛋糕(热加工)均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长沙县青山铺镇双双食品厂(地址:长沙县青山铺镇天华村大沙里组)生产的火爆牛筋(湘式挤压糕点)检出酸价(以脂肪计)、菌落总数和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片片香(挤压糕点)和老妈牛肉味(湘式挤压糕点)均检出酸价(以脂肪计)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以上不合格食品检验机构均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通报长沙、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清食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长沙、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企业整改等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粮食加工品、糕点270批次(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 粮食加工品、糕点等类别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