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4类食品318批次样品。其中,茶叶及其相关制品161批次,合格158批次,不合格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1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20批次,合格17批次,不合格3批次;豆制品106批次,全部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经销的安徽齐顶山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六安瓜片(生产日期/批号:2018/3/2),草甘膦检出值为5.03mg/kg,标准规定为≤1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北城世纪城分公司经销的安徽齐顶山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六安瓜片(生产日期/批号:2018/2/24),草甘膦检出值为6.27mg/kg,标准规定为≤1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3.滁州凯玛特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安徽省芜湖市清福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碧螺春(绿茶)(生产日期/批号:2018/3/22),水胺硫磷检出值为0.2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4.安徽省徽商红府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安庆西路店经销的合肥市金玉超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玉米淀粉(生产日期/批号:2017/11/20),菌落总数检出值为9000,15000,11000,11000,14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5.安徽满天星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包河花园店经销的肥东响香麻油食品厂生产的山芋淀粉(生产日期/批号:2018/1/12),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8000,21000,19000,23000,22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6.安徽省无为县隆兴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安徽省肥东银丰副食品厂生产的一级生粉(生产日期/批号:2018/1/20),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37g/kg,标准规定为≤0.03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