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据第5/2013号法律《食品安全法》第七条规定,澳门特区政府制定了《食品中甜味剂使用标准》行政法规草案,以指导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甜味剂的使用,避免其在食品中使用或添加未通过安全评估的物质。在制定相关标准过程中,特区政府综合考虑国际上及本地的实际情况,亦充分考虑了主要来源地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邻近地区的标准,并结合澳门市场食品中甜味剂含量的监测结果。草案订定纳入标准的甜味剂品种、允许使用甜味剂的食品类别及其最大使用量,以及使用时应符合的条件。草案建议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2018年5月31日,澳门特区民政总署网站发布消息,澳门行政会完成讨论《食品中甜味剂使用标准》行政法规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