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生产环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省质监局2018年4-5月组织开展了奶瓶(塑料奶瓶、玻璃奶瓶)、奶嘴、吸管省级“双随机”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7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抽检具体情况
(一)奶瓶(塑料奶瓶、玻璃奶瓶)
本次抽查了30批次奶瓶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高锰酸钾消耗量、总迁移量、重金属、顺丁烯二酸特定迁移量、正己烷提取物、铅迁移量、镉迁移量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二)奶嘴
本次抽查了15批次奶嘴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锌(Zn)迁移量、挥发性物质、N-亚硝胺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释放量(人工唾液)(N-亚硝胺)、N-亚硝胺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释放量(人工唾液)(N-亚硝胺可生成物)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三)吸管
本次抽查了25批次吸管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高锰酸钾消耗量、总迁移量、重金属、脱色试验、干燥失重、正己烷提取物、灼烧残渣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