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进口政策措施
近日,欧委会针对食品供应链中企业对企业间不公平贸易惯例提出指令。食品供应链特别容易受到不公平贸易的伤害,原因是不公平贸易造成价格方面存在巨大差别。该指令提案目标是提供通用的最小保护标准,以补偿小型企业价格方面的缺失,比如农场主、小型和中等规模企业(SMEs)。
5月20日,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收到日方来文,日本于2月27日对关税率表中的国内分类例规进行部分修订,“天然蜂蜜”的定义已被更改为遵循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内容,并执行于4月1日开始申报的货物。在此次变更之后,海关通关时需要提供“果糖和葡萄糖的总含量超过总重量的60%”的分析证明。
5月18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部分修改草案,为了从出口国当地生产阶段加强进口食品的安全管理,对于妨碍或逃避现场审核的企业将停止进口。
二、出口违规通报
据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消息,近日,美国FDA更新进口预警措施(import alert),对我国4家企业的出口产品实施自动扣留。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18年第20周通报中,欧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包括港澳台)有5例。食品伙伴网提醒出口企业,严格控制食品接触材料中的重金属、初级芳香胺等有害物的迁移量,按照出口国有关标准进行生产加工,规避出口风险。与此同时,严格按照欧盟标准标注产品,尤其是过敏原标识,防止漏标过敏原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