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显示,问题食品分别为:大同市凯鸽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火锅城加工的手擀粉(生产日期:2018年3月14日)、大同市马大哈火锅连锁发展有限公司桐城中央店加工的手擀粉(生产日期:2018年3月14日)、大同大学黄山大厦KK餐厅加工的宽粉(生产日期:2018年3月12日)、大同市东荣凯耀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加工的粉条(生产日期:2018年3月12日)。
其中,大同市马大哈火锅连锁发展有限公司桐城中央店加工的手擀粉检出铝的残留量最高,检出值为1024mg/kg;大同市东荣凯耀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加工的粉条检出铝的残留量最低,检出值为724mg/kg。
铝主要是在制作粉条、粉丝或油条、油饼过程中添加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引入,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制作粉条、粉丝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筋道,油条和油饼在炸制过程中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膨大。根据GB2760-2014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规定,粉条、粉丝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2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100mg/kg。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药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相关报道: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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