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2批次速冻食品(详见附件1)具体情况为:湘潭市岳塘区新汇丰冻品经营部(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东坪街道东泗路206号岚园新城1栋附20号门面)销售的湘潭市天添佳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板塘乡五一村双腊组)生产的佛手面点检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东玺门购物广场(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荷花路与马王堆路交汇东北角东玺门L1-L3裙楼1-3层)销售的长沙喜瑞来食品有限公司(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泰瑞路2号)生产的寿桃包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均为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通报长沙、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长沙、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企业整改等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速冻食品43批次(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1日